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科技司简介
来源:民委 时间:2021-05-06

教育科技司

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科技发展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配合办理扶持、援助民族教育有关事项;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翻译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双语教育工作;指导有关科技科研工作;参与管理少数民族教育中央补助专款;指导民族语文机构和直属民族院校业务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领导:

司长:田联刚

副司长:李学锋

副司长:周晓梅

二级巡视员:王宏晓

内设机构:

综合处

高教处

基础教育处

民族语文处

联系方式:

综合处电话:(010)66508410

传真:(010)6650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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