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民族学院文件
热海大民院 [2022]9号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民族学院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等精神,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务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热海大教〔2022〕17号)的通知,为做好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规范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师范生就业,推进免试认定改革,让真正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后备军,努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张朔人
副组长:周述波 王启芬
成 员:教育系主任、副主任、学前专业、小教专业的负责人、课程负责人。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
学院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专业的培养过程性考核,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报名、测试等具体工作的实施。各专业需在4月12日下午16:30前根据学校的要求与学院方案要求,制定考核相关工作方案,按要求组织考核。
三、考核对象
自2022年起可以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目前学院主要有学前教育(本科)、小学教育(本科)2个专业的2022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符合认定条件。(详见附件1)
四、考核时间
每年组织2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组织1次。在校四年级及以上符合条件师范生可自愿申请参加。
五、考核内容与形式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学校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师范生进行考核与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重点考核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等。
1.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坚持师德为先,立德树人理念,培养师范生高尚品德,促进师范生践行师德规范,坚定教育情怀。全面考核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2.教师教育课程学习
全面考核符合条件的师范生的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其修读完成相应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且通过课程考试或考核。
3.教育实习实践
重视实践教学,构建全程性、一体化和特色化的教师教育实践教学体系,促进教育见习、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的有机融通,提升师范生实践教学素养。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确保师范生实践教学不少于18周。具体合格标准根据学校教育实习实践要求学生的表现情况得分评价认定是否合格。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
加强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及教学技能训练,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全面考核专业能力及技能训练实效,确保达到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认定学科的一份教学设计,并制作20分钟微课视频(包含5分钟说课,15分钟课堂教学展示,其中课堂教学展示环节要求使用多媒体课件和板书书写),各专业有标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地点安排好学生抽题,根据抽题内容学生进行教学设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到达指定地点完成20分钟微课视频录制等。
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学生,需由各专业将相关材料保存好,确保各类材料可查,完成后做好目录,统一移交学院院办公室存档,确保培养过程性考核规范。并于2022年4月15日下午16:00前,将《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汇总表》(附件2)发送给学院秘书赵淼处,学院用A3纸单面打印,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4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3935492@qq.com。
(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1.测试内容
测试形式为笔试。笔试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等基本知识;教育教学设计、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于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2.命题
由学院组织相应专业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命题组,成员包含校内外教育教学专家、幼儿园教师和园长、一线小学教师和校长等。工作小组按照学科、学段以及考试科目的相关要求命题,试卷格式参考《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课程考核暂行管理办公》(热海大办〔2018〕110号)试卷结构详见附件3,工作小组在命题过程中做到试题覆盖面大,难度适中,分数分配不过于集中,试题措辞严谨明确。试卷均设置A、B、C三套,且三套试卷重复率不得超过25%,试题拟定后要制定好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三套试卷需由命题小组组长、副组长审查并签字。三套试卷需在4月15号16:00点前交到教务处,并向教务处确定好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当天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抽取其中一套试题进行考核,并派教务处工作人员两名进行巡考。
学校统一组织命题,测试命题组包含校内外教育教学专家、幼儿园教师和园长、一线小学教师和校长等。命题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3.合格率
测试结束后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判定,合理控制考核合格率,严格划定合格分数线。
4.拟定于2022年4月19日上午进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具体时间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不得早于2022年4月15日下午18:00前(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
5.我校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后,需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表》(附件4)至学院,2022年4月21日下午17:00前,由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415。
六、学段及学科
1.对以幼儿园教师为培养目标的学前教育师范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包含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测试合格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幼儿园资格。
2.对以小学教师为培养目标的小学教育师范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包含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分语文、数学等科目)。考核合格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小学资格。
七、证书颁发
1.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师范生申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校长签发,并加盖学校公章。
2.《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3.《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质量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领导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下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落实工作任务。
(二)强化制度保证
根据学校制定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及相应配套文件,学院确保教师资格认定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学院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专业制定相关考核工作方案等,提升教师资格认定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强化质量培养
学院相关专业要建立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考核题库,由校内外教师教育专家、幼儿园教师和园长、一线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等组成命题组,保障自主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与国家考试同质等效。
(四)落实经费保障
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经费列入学校的工作经费预算之中,学院做到专款专用。
九、其他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详见各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通知)。
本方案自2022年颁布之日起执行,学校文件如有调整,再做相应的修订与完善。
民族学院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