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1年09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2021年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简称省“马工程”专项课题)开始申报。根据《加强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中央12号文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及配套法律法规,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现实问题和实践经验总结,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突出海南鲜明特色,推动理论创新,为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别与资助额度
年度专项课题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四大类立项资助。其中,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0万元。
三、选题方向
(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选题方向
1.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党建引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2.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与实践研究
3.海南自由贸易港诚信政府建设研究
4.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海南乡村振兴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选题方向
1.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传播能力提升研究
2.红色娘子军精神的传承与发展研究
3.《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框架下贸易投资领域配套法律制度研究
4.海南自由贸易港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研究
可根据以上选题方向另立课题名称。
四、成果要求
省“马工程”年度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形式一般为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与课题名称、内容相匹配的论文、学术专著,以及供政府决策参考的研究报告等。
(一)重大项目立项后1年内主持人需提交不少于15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立项后2年内任选以下一项提交课题结项成果材料,按程序进行结项:
1.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原则上1500字以上,下同)2篇,且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一般要求15万字以上,须鉴定通过后才能出版,下同);
2.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发表CSSCI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2篇(原则上5000字以上,下同),且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3.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完成被厅局级及以上成果采用的研究报告1篇(原则上2000字以上,下同),且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二)重点项目立项后1年内主持人需提交不少于10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立项后2年内任选以下一项提交课题结项成果材料,按程序进行结项:
1.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2.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发表CSSCI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2篇,且出版学术专著1部;
3.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完成被厅局级成果采用的研究报告1篇,且出版学术专著1部。
(三)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立项后1年内主持人需提交不少于7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立项后2年内任选以下一项提交课题结项成果材料,按程序进行结项:
1.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出版学术专著1部;
2.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发表CSSCI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2篇;
3.原则上至少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且完成被厅局级成果采用的研究报告1篇。
(四)省“马工程”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出版专著时需标注“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在“三报一刊”或其他报刊、期刊上发表时,应在标题下方署名为“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或者“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xxxx(单位名称)分中心”,也可在文尾署“作者单位为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可加分中心名称)”或“作者为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可加分中心名称)特约研究员”。
(五)省“马工程”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内容若涉及国家安全等内容,经省“马工程”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可不要求公开发表而进行结项。
五、申报要求
(一)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课题研究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和参与者,担负课题研究的实质性任务。作为主持人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省“马工程”专项课题,只能主持在研1项通过申报立项的省“马工程”专项课题。申报青年项目的课题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申报课题须写明课题类别,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及管理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申请书》和《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论证活页》。《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要求A3纸双面排版。《申请书》《论证活页》等请从通知附件下载。
(四)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13日。由学院统一申报,科技处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请各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及活页)各一式4份,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86622207@163.com。
(五)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六)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联系人:阳老师,电话:88651738。
附件:1.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申请书
2.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申请书活页
3.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申请书汇总表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1年9月28日
相关附件: | |
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项申报附件.zip |
相关附件: | |
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项申报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