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1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第三批次)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21-10-22
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1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第三批次)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精神,持续深入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对涉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科研不端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受理的科研诚信案件开展调查核实、综合研判,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等法规制度,提出处理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经2021年第1、13次委务会议审议,决定对相关涉事主体进行处理。现将其中给予通报批评的22份处理决定(网络发布版)予以公布。
附件:2021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第三批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 |
附件:2021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第三批次).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