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海南研究院2021年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中国工程院和海南省政府共建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海南研究院(以下简称“海南战略院”)的高端智库作用,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咨询研究,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战略院按程序制定了《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海南研究院2021年咨询研究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见附件1)。现就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所申报项目须按照《项目指南》所列的方向确定选题,应为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咨询研究,能够为国家和海南决策提供战略咨询建议,鼓励开展多学科、跨行业联合咨询研究。
(一)咨询项目按照所涉及的领域和规模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题项目三类。
1. 重大项目。主要围绕国家总体战略,衔接中国工程院的工作部署,聚集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重大工程科技同题组织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的咨询研究,须有不少于5位院士参加。
2. 重点项目。主要面向海南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战略性前沿或新产业新业态的重大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的咨询研究,须有不少于3位院士参加。
3. 专题项目。主要围绕海南省区域发展以及细分产业、行业领域内的重要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咨询研究。
(二)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重大和重点项目根据需要可设课题,其中重大项目设课题数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重点项目设课题数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专题项目原则上不设课题。
(三)重大项目支持的专项经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的专项经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专题项目支持的专项经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重大与重点项目申请人应为院士,且该院士有足够精力投入项目研究。专题项目申请人可以是院士,也可以是资深专家学者。申请人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二)申请项目(课题)的依托单位应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的所在单位。优先支持有海南省内单位及团队联合牵头或重点参与的申请项目。
(三)同一申请人申报本年度项目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在海南研究院有负责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除委托项目外)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新项目。在海南研究院有负责在研课题超过2项的课题负责人(除委托项目外)原则上不得担任新课题负责人。
(四)项目组织与实施应联合海南省内相关单位、专家团队共同开展研究,包括有关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或咨询协会(学会)等。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请人自即日起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
(二)项目申请人按照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编写项目申报书,申报书PDF完整版以“申请人+咨询研究项目”命名发我处邮箱,经我处审核通过后,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九份,平装订),经项目申请人亲自签字后于11月3日前报送我处410室,非涉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同步发送至我处邮箱。除涉密项目外,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WORD版材料。
(三)项目申报需参阅的《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海南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海南研究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强院士科技咨询项目结题审计工作的意见》请见附件3、4、5、6。
四、申报评审
海南研究院将组织院士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形成院士专家评审意见,海南研究院院务会根据院士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海南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听取院务会项目申报预审意见并提出和评议立项项目,海南研究院合作委员会对立项项目进行最终审定。
五、联系方式
校科技处:林老师,88651738、86622207@163.com。
海南战略院:李老师,66168163、hnyjy@hainanu.edu.cn。
附件:1.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海南研究院2021年咨询研究项目指南
2.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海南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海南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4.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海南研究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5. 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6.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强院士科技咨询项目结题审计工作的意见
2021年10月25日
相关附件: | |
附件1-6:关于2021年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