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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民族学院三亚校区琴房使用管理的规定(试行)
时间:2022-06-27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民族学院文件

热海大民院 [2022] 24号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民族学院

三亚校区琴房使用管理的规定(试行)

学前教育专业:

琴房是用于学前教育专业钢琴教学和学生实训的专用场所,为实现琴房的规范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琴房统一由学院实验中心进行管理,并有专人负责。

1.每个学期开放时间平常周一到周五每天早上8:00-晚上22:00;周六周日为7:30-22:30(全天)。

2.学生集体练琴时间根据各班课表抽空安排(尤其是中午及其他空闲练琴时间务必要安排科学合理),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安排各班的时间,各班班委根据学院时间安排到个人,将练琴名单报学院琴房实验工作人员。每天练琴结束后最后一位同学确保琴房卫生,值日人员必需及时锁闭琴房。

3.学生原则上按照各班的安排时间与地点在琴房练琴,不得随意调换,调换需要履行手续,报琴房工作人员批准同意后方可,否则根据情况轻重给予减少练习时间甚至停止练琴资格。进入琴房后要按要求进行登记。

4.本学期使用琴房的各班以班为单位负责琴房的卫生保洁与值班。每周一个班轮流负责,由各班将名单报实验工作人员,对没做卫生或卫生不达标的班级一学期内第一次做出检讨说明,第二次将暂停整个班级练琴半个月的使用时间。

5.除正常教学和学院统一安排的活动外,个人或集体使用琴房需到学院实验中心办理申批手续,经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且不能影响正常教学活动,凡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琴房者将严肃处理。

6.学生进入琴房前首先查看所在琴房,门、窗、锁是否完好,钢琴是否完好,卫生是否干净。如发现上述存在问题,请及时与琴房管理员联系,核实登记造册,如未认真检查登记,学院或管理员经检查发现问题,由正在使用琴房者负责。

7.学生练琴时须爱护琴房设施,不得擅自挪动钢琴、琴凳,不得在琴房大声喧哗,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琴房,不得在琴房存放任何个人物品,不得在琴房用餐和从事任何与钢琴练习无关的其它活动。养成良好的练琴习惯,爱护钢琴,保持钢琴的清洁整齐,不准带食品或饮料进入琴房;不准在琴房内抽烟;不得在钢琴上放置水杯及重物等。

8.学生在练琴过程中发现琴房设备有损坏,须及时报告负责教师,否则由正在使用琴房者负责。

9.离开时请随手关闭电灯、门窗、整理钢琴配套设施,带走个人物品。

10.琴房严禁烟火,管理员定期进行卫生及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11.学生不得私配琴房钥匙,违规者将根据学校相关纪律条例进行处分并视情况轻重给予暂停练琴资格。

12.学校寒暑假琴房将停止使用,管理员注意用封条封好。

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练琴时间甚至练琴资格。

 

 

 

 

 

 

 

 

民族学院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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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docx
附表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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